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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辉法律周报--2017年第31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所李风律师、冯玉平律师为实习律师培训班授课

近日,无锡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2017年度第二期培训已落下帷幕,此次培训全市共有135名实习人员报名参加。培训期间,无锡市律师协会邀请了15名名优律师代表就相关课程进行登台授课。9月21日上午,我所李风律师就“青年律师成长及业务拓展”开展了别有风味的讲授。李风律师就无锡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现实状况、青年律师存在的普遍困惑、青年律师的发展机遇、业务拓展方法等方面详细地讲解了青年律师如何快速成长和高效地进行业务拓展。李风律师结合实际案例,授课生动风趣,现场参训人员反映强烈、互动频繁。9月21日下午,我所冯玉平律师登台授课,冯玉平律师本次主讲的课程是《律师演讲能力培养与训练》。授课过程中,冯玉平律师从多个层面阐述了练习演讲的技巧,如 “有胆有识与声情并茂” 中的 “胆” “声” “情” “识” 4个方面的修炼,有演讲准备黄金6步与 “六字真言”,有 “令人难忘的公众演说好比遇见林志玲” 环节中的 “骨” “肉” “皮” “声” 的提升等等。冯律师在教学中,以生动的案例为莘莘学子们传授法律实务知识,受到了参训人员的广泛欢迎。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骑行圈第一案":男子骑行身亡 7名骑友赔3.8万

近日,北京一中院二审改判“骑行圈第一案”,7名骑友共计赔偿38000元,组织者承担8000元的赔偿责任,其他6人每人承担5000元的赔偿责任。此前,一审法院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一次骑行活动中,刘先生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后刘先生的家属将与之同行的7名骑友以及某自行车协会告上法庭,索赔损失共计146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参加者自愿参加户外互动,应视为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故驳回刘先生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刘先生作为具有一定骑行经验的骑行者,不顾安全而饮酒骑行,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承担主要责任;骑行者之间具有比一般注意义务更高的注意义务,组织者选择的路有一定危险性,且未阻止其他人饮酒,应当承担相对较大责任,其他6人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资讯解读//New Express

公司企业(Corporate & Business)

证照分离”试点再“扩容”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9月25日上海召开的“证照分离”现场会表示,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了向全国10个自贸试验区推广外,还将“扩容”至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新区。  2015年,上海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116个行政许可事项,按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等5种方式进行改革试验,以解决企业“办证难”问题。目前,37项事项的改革举措已在上海实施,17项改革举措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清理11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继续探索破解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五部门印发2017年版节能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五部委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财税[2017]71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企业购置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税务部门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方式强化后续管理。2008年版优惠目录将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知识产权局就专利行政执法复议指南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办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2017年10月25日。  《征求意见稿》强调,当事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或对调解不服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提起行政复议。《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证明曾经申请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事实;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证明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并且对于造成损失的数额也应提供证据。

 

南北稻香村之争再起波澜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和“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都是“百年老店”,主打产品也都是特色点心,对于一般的食客来说,要区分这两家“稻香村”是看商标:北京稻香村带有“北京”二字、主打“三禾”标识,而苏州稻香村是扇形标识,以及1773年年份。两家的诉讼一直没有停过,如今,商标之争进一步扩展到线上。北京稻香村表示,苏州稻香村在商标标识及产品上和北京稻香村高度近似,让消费者难以明辨。苏州稻香村也一直坚持,自己才是稻香村品牌的创立者和商标的持有者。9月24日,苏州稻香村公司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该公司无法认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诉中行为保全”的民事裁定,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提起复议。

 

金融投资(Financial & Investment)

“双创”可转债试行细则出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宽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联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于9月22日发布实施《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一是明确创新创业可转债的发行主体包括新三板挂牌的创新层公司和非上市非挂牌企业;二是明确以私募方式发行;三是明确转股流程;四是明确各阶段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要求。

 

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

近日,证监会宣布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修订)》  交易的确定性和透明度,是证监会此次修订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的两大核心要素。其中,对于合伙企业等交易对方的信披要求更加细化,明确了穿透至最终出资人、披露合伙协议安排等“穿透式”披露的具体标准。  本次修订还简化了重组预案披露内容,以缩短停牌时间。具体要求包括缩小中介机构在预案阶段的尽职调查范围,仅为“重组预案已披露的内容”。  证监会还强调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等可能存在结构化架构的产品和企业类型,都应比照对合伙企业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其他(Others)

司法部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 正确执行“五不准”

日前,为指导各地公证机构依法依规办理公证事项,正确理解执行好“五不准”规定,司法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了十个公证指导案例,包括“不得拒绝办理异地房产的售房委托公证”、“一并办理解押、出售不动产的委托公证受托人应为近亲属”等。其中,在“委托贷款合同公证应当审查资金来源和借款用途”指导案例中,《通知》分析指出,委托贷款合同公证业务中,公证机构应当对于资金来源、借款用途等进行尽职审查。在“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应当审查权属和婚姻状况”指导案例中,指出不得擅自在公证书中增加“因未对有关信息进行审查不承担相应责任”等表述。

 

人社部:异地就医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实现全国漫游

9月26日,人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如果医保全国漫游,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序就医,增加患者的总体就医负担,也会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人社部大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合情合理的异地就医时碰到的跑腿垫资的问题。但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全国漫游。在现阶段,由于不同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好的医疗资源往往都集中在大城市、中心城市,所以异地就医现象相对会比较多,群众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需求也大,这是人社部现在着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重要意义。

 

最高法废止一批行政诉讼司法解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二批)的决定》(下称《决定》),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药品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答复》等15件有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这15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为1988年至2013年期间发布,其中13件为答复,2件为复函。根据《决定》,这些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2017年10月1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或参照这些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最高检出台司法办案组织设置及运行办法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司法办案组织设置及运行办法(试行)》(下称《组织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试行,对最高检机关的司法办案组织设置及运行机制作出详细规定。  《组织办法》明确,最高检机关检察官办案组可以固定设置,也可以根据司法办案需要临时组成。《组织办法》规定了一般由独任检察官承办和一般由检察官办案组承办的案件类型,并规定,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承办案件时,独任检察官、主任检察官可以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另外,主任检察官和组内检察官都可以作为独任检察官承办案件。

 

民航局发布措施提升航班正点率

近日,民航局发布《关于把控运行总量调整航班结构 提升航班正点率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全力提升航班正点率,确保运行安全。《措施》明确提出,2017年冬春航季,21个航班时刻主协调机场维持机场容量标准不变,航班时刻协调分配严格执行机场容量标准。自2017年冬春航季起,主协调机场取消非协调时段,实施24小时全时段航班时刻协调分配管理。《措施》明确了调增机场容量标准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最近一年内未发生机场、空管等原因导致的严重不安全事件等。《措施》对调整航班时刻辅协调机场名单的确认方式也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