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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辉法律周报--2017年第5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律师参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3月13日上午9:30,由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以及新吴区消费者委员会四家单位联合主办的“无锡市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活动”在无锡市新吴区宝龙广场召开。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响应新吴区司法局的号召,来到活动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向在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伊利诉蒙牛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宣判:蒙牛被判赔215万

乳业巨头伊利与蒙牛之间的“双星之战”尘埃落定。日前,蒙牛公司与伊利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宣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蒙牛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产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伊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15万元。2016年3月,伊利公司起诉称,“QQ星营养果汁酸奶饮品”是其于2012年上市销售的专为儿童设计的饮品,包括香蕉口味和草莓口味。该产品包装、装潢设计独特。蒙牛公司于2015年上市了名为“未来星营养果汁酸奶饮品”的产品,该产品口味与外包装设计与伊利公司产品极为相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

 

资讯解读//New Express

公司企业(Corporate & Business)

工商总局:新版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署,新版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于3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版名录进一步丰富了系统内容,在增加小微企业库集中查询、企业享受扶持信息集中公示等功能的同时,增设统计分析功能以及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努力实现服务大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设目标。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最高法首次专题发布知产领域指导性案例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6批共10起指导性案例,均涉及知识产权领域。这是最高法开展指导性案例发布工作以来,首次以专题形式针对某一专门审判领域集中发布指导性案例。最高法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介绍,第16批指导性案例除9件民事案例外,还包括1件刑事案例,共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反垄断以及假冒注册商标罪等领域,基本涵盖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核心区域。

 

房地产法(Real estate Law)

住建部颁布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前,住建部颁布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增加了设计团队招标,明确了可以不招标的情形,取消了招标资料备案以及审核的规定,取消了关于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审批规定。《办法》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劳资关系(Labour Law)

人社部:外国人来华就业将获得Z字签证

近日,人社部公布《关于修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决定将原规定中第八条、第十条中的“职业签证”修改为“Z字签证 ”。删去第十四条。将第十五条修改为“获准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应凭许可证书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Z字签证。”等。

 

金融投资(Financial & Investment)

《证券法》将修改四方面内容

今年将修改《证券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证券法》会修改四方面内容:一是完善基本的交易制度,包括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和退市。二是要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留下制度空间,为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股本融资提供渠道。三是更好地进行投资者保护,增加投资者利益损失补偿、法律救济渠道、行政救济渠道等内容。四是要进一步的明确市场规则,严厉打击虚假信息、价格操纵、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绿色贷款缺口巨大 证监会发布绿色债指导意见

3月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时强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投向绿色项目,严禁名实不副。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曾在去年末发布研报指出,我国绿色贷款仍存在巨大资金缺口。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对绿色公司债券、绿色产业项目做了说明,强调募集资金必须投向绿色产业项目,严禁套用乱用资金,鼓励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市场机构投资绿色债券,交易所要发布绿色公司债券指数,扩大绿色债券市场影响力,鼓励投资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同时,对发行人应该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规定。

 

其他(Others)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15日起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将进一步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义务,并增强了可操作性,使该条法规真正落地。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怎样彻底遏制假货”问题时,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说,赞成马云等企业家提出来的要加大惩戒力度,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

 

最高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格适用缓刑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在访谈中表示,两高将出台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以及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李睿懿还指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相当的智能化和专业化色彩。有的犯罪分子在判处缓刑后,仍不收手,在缓刑考验期内参加新的犯罪团伙。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分子,《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门规定,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被告人,要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严格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