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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学子在海辉实习之随感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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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有幸在海辉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作为一名即将步入大二的学生,我想基于社会与学校的现状,结合自身的一些思考,谈一谈实习的三点感想。


首先,感触最深的是律师的真实工作状况。进入事务所之前,我眼中的律师形象如电视剧电影所展现的一般,才华出众,能说会道,工作自由,收入可观。但在事务所的一个月中,我看到了律师背后的幸苦。他们有着较大的生存与发展压力,为了案件的顺利进行,往往成天在外奔波,游走于当事人、法院等多方之间,还原事实,了解真相,加班也是常态。律师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关系的协调与规范者,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处理起来实属不易。外界只看到了律师开庭时的能言善辩及部分案件胜诉时拿到的高额酬金,但少有人发现他们事前的准备及数年的经验积累。更何况,真正出色的律师只是行业中的九牛一毛。另外,在国家与市场复杂的权利结构中,法律服务市场的从业规范尚未完全建立,整个行业的乱象情况依然存在。律师接手的案件来源多寡主要依靠其社会关系网络的大小,并不是完全由其实力与声望所决定,这对在社会上尚未发展人脉关系的年轻律师来讲是一个挑战。因此,在这个大背景之下,如果今后从事律师行业,那么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以后的发展。良好的职业素养包括谈话技巧与沟通能力,除此之外,解决问题的态度与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律师的声望与名誉。对刚毕业的学生而言,进入社会需要学会和不同的人交往,克服一些羞涩与腼腆。


其次,实习中参与的一些活动让我对整个司法系统与社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几次开庭消除了我对法官严肃形象的神秘感,法官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充当的更是一个矛盾的协调者的角色,他们在很多时候会提出非常中肯的意见,并非一言不发地听双方陈述事实、自由辩论,然后做出裁决。另外,我能感受到法庭上原告与代理人、被告与代理人和法官三方之间或微妙或对抗的关系。双方代理人是矛盾的焦点,也是博弈的中心,他们往往针锋相对,有时甚至反唇相讥,尽管交流没有争吵那样激烈,却又比辩论来得火药味足。同时,律师和法官之间存在一种非常微妙的关系,他们之间不能过于熟悉,但也不能太陌生,要保持恰到好处的距离,掌握相互之间交流的分寸,实现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除此之外,我也发现了两个司法中的问题:一是有时诉讼目的的转移,即诉讼时有些律师不以真正的争议为基础,而制造了更多的争议,他们往往提供一些与案件本身关联不大的证据,围绕证据展开一系列的说辞,使案件的审理时间延长,变得拖沓;二是判决后债务的执行问题,有些原告即使胜诉也无法获得实质的补偿,有些人甚至会利用诉讼来逃避债务,延长债务偿还时间。


最后,结合自身经历,我想浅谈一下学校教育与实务工作之间存在的断层。在一个月的实习工作中,我明显感觉到学校学习与实际工作中所需能力的不同。大学的课业负担不重,多数科目靠期末的完善复习就可以取得优秀的成绩,主要强调对知识的理解记忆能力,勤奋的学生大都可以拿到自己满意的绩点。但实务操作对一个人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不仅仅要掌握学校学习的基本法条,了解一些经典案例,还要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与思维方式。如果学校的教育模式不能在短时间内适应司法行业的工作需要,那么至少可以改变自身的学习方式与方向。在大学的课余时间,多听一些讲座,多参与一些社会活动,都能帮助我更好地认识社会。另外,参与一些像这样的实习工作,对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从宏观和微观上有所把握了解,也受益匪浅。

非常感谢海辉律师事务所的各位前辈对我的指导与照顾。“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希望中国的律师行业有更光明的未来,也愿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浇灌出茁壮挺拔的中国司法之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