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辉法律周报——2021年第2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所潘雯律师荣获2018-2019年度无锡市优秀律师
近日,无锡市司法局、无锡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2018-2019年度无锡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经评审,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潘雯律师获评2018-2019年度优秀律师。潘雯律师系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海辉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无锡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无锡市新吴区“立法民意咨询库”成员,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潘雯律师长期致力于企业法律顾问、建筑房地产、金融等领域法律服务,为多家房地产公司、金融机构提供非诉及诉讼服务;为一大批知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湖南高院一副庭长被刺身亡:嫌疑人系同乡已被刑拘
1月12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通报称,12日7时30分,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该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全国首例智能产品语音指令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宣判
因认为子乐公司生产、销售的杜丫丫学习机中突出使用“小杜”指代其产品,并使用“xiaodu xiaodu”语音指令进行唤醒和操作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百度在线公司将子乐公司及其产品销售商经纬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涉案行为,并要求子乐公司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子乐公司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百度在线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过百度在线公司广泛使用推广,“小度”作为其智能音箱的商品名称,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xiaodu xiaodu”是用户在使用小度智能音箱时必不可少且频繁出现的特定语音指令,该语音指令已与百度在线公司及其产品建立起了明确、稳定的联系,并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保护。结合“小度”和“xiaodu xiaodu”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小度智能音箱和杜丫丫学习机从功能、受众、销售渠道等方面来看属同类产品,子乐公司实施被诉行为,主观上具有恶意,客观上也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杜丫丫学习机与百度在线公司的小度智能音箱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产品研发、技术支持、授权合作等方面的特定联系,导致混淆。子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及第四条之规定,对百度在线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经纬公司销售杜丫丫学习机亦缺乏合法依据。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发烧友走私老爷车被判刑
两名汽车发烧友因从国外购买多辆老爷车价值83万余元而被判入狱。近日,北京四中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起走私老爷车案件,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分别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侯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20年12月22日,四中院开庭审理本案,被告人徐某、侯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确认已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侯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结伙走私旧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最终,法院当庭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资讯解读/News Express
公司企业 (Corporate & Business)
国家医保局:医保官方标识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等
1月12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公布《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有权使用医保官方标识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医保官方标识用于:1、商标、商业广告、商品的装饰和标志;2、日常生活陈设、用品和装饰或其他非医疗保障用品;3、以个人名义出版、印刷或制作的出版物、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等作品;4、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规定不得使用医保官方标识的其他情形。
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
1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1月18日。通知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开展相关工作。其中,通知明确,试点改革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登记,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的经营范围项目不限定在其所属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项目内,分支机构的相关民事责任由其所属企业依法承担。
国家药监局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
1月13日,国家药监局公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对持有人在药品上市后变更中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持有人是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持有人上市后变更管理义务包括: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药品上市后变更控制体系,制定实施持有人内部变更分类原则、变更事项清单、工作程序和风险管理标准,确定变更管理类别,依法规规定和变更管理类别申报并经批准、备案后实施或报告。
金融投资 (Financial & Investment)
人身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出炉
1月12日,银保监会公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方案》将人身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管39家,银保监局属地监管52家。《方案》对银保监会、银保监局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银保监会统筹整体监管政策;银保监会、银保监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行政许可事项、日常监管职责。《方案》还提出完善制度流程,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上下联动等要求。
银保监会强化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监管
1月12日,银保监会公布《保险中介结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提出全面要求,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基本要求方面,《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机构的信息化工作机构职责、关联企业隔离要求等内容;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明确保险中介机构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建设方式、外包管理等要求。信息安全方面,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的安全体系、等级保护等提出要求。《办法》还规定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督管理的有关内容,并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
央行拟进一步规范征信业务管理
1月11日,人民银行就《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2月10日。《办法》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做了明确规定,使征信监管有法可依。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进行了规定,征信机构不得以非法方式采集信息,整理、保存、加工信用信息,应遵循客观性原则,不得篡改原始数据。要求信息使用者不得滥用个人信用信息,征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信用评级、反欺诈服务等不同种类征信业务时,应当遵循相应的业务规则。《办法》还对信用信息安全和跨境流动进行了规定。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哪吒”、“敖丙”被侵权——新型“游戏换肤”案公开宣判
1月1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北京某影业公司与杭州某网络公司、北京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被告杭州某网络公司、北京某网络公司立即停止对 “哪吒”、“敖丙”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就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共计100万元;被告杭州某网络公司公开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该案的典型意义是:游戏中角色皮肤的虚拟形象系统、功能均存在不同差异,在不涉及提升游戏实力的前提下,改变特定可变数字形象的外观为虚拟形象“换装”已经成为当下游戏行业重要的盈利模式和二次元文化群体最重要的消费内容,也是游戏玩家主要氪金消费点之一。本案为探索“游戏换肤”侵权边界与电影作品画面保护路径提供了实践参考。
上海涉案金额3.3亿余元仿冒“乐高”案终审宣判
近日,涉案金额高达3.3亿余元的“乐拼”仿冒“乐高”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法院驳回李某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原判,李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上海高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本案中,被侵权的拼装立体模型共计663款,这些立体模型所承载的表达,均系乐高公司独立创作,具有独创性及独特的审美意义,故拼装完成的立体模型均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范畴。至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上海高院认为,原判结合会计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认定李某等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非法经营数额为3.3亿余元正确,应予确认。李某及其辩护人虽然提出原判未考虑销售退货和客户返利情况,影响了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但无证据证实,因此法院不予采纳。
上海二中院对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上海二中院审理后认为,乔丹体育公司是在明知迈克尔·乔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然擅自选择“乔丹”二字进行商标注册,并登记了“乔丹”商号。除此以外,乔丹体育公司还将迈克尔·乔丹曾经的球衣号码“23”和他两位儿子的中文译名马库斯·乔丹和杰弗里·乔丹均注册为商标,其指向性非常明显,足以认定其具有导致或放任公众产生混淆的故意,故乔丹体育公司构成对原告姓名权的侵害。而销售商百仞贸易公司不具备共同的侵权故意,但今后不得再销售侵权产品。由于乔丹体育公司注册的部分“乔丹”商标早已超过了商标法上的5年争议期,成为了不可撤销的商标,故对该部分商标应采取合理方式以阻断社会公众对原、被告之间关联性的联想,这样既达到了停止对原告姓名权侵害的目的,也兼顾了商标法关于5年争议期的立法目的。由于原告在本案中明确表示不主张经济损失,故法院仅就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诉讼中的合理支出进行裁判。
其他 (Others)
多部门发文 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
日前,发改委、交通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提出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意见提出,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最高法出台意见 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机制
近日,最高法公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1年1月12日起施行。《意见》系统总结各地法院有益经验,重点强化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统一法律适用平台、审判监督管理平台、意见分歧解决平台的功能作用,与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相互协调、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不断激发制度整体效能。《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规定了专业法官会议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讨论范围等,优化调整了部分政策要求,有利于各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规范运行。
发票管理办法拟修订 电子发票法律地位明确
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2月7日。征求意见稿共修改十五方面的内容,其中,明确“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和法定效力,增加发票类型内容,明确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明确仅纸质发票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要求;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要求,增加“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作为发票数据禁止性行为;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增加“风险级别”作为发票核定的判断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