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辉法律周报——2020年第37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律师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作民法典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2020年10月27日下午,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下称学院)邀请海辉律师,在综合楼辅楼一楼报告厅举办民法典讲座,全校130多名师生代表到场参加活动。2017年,海辉律师事务所曾对学院品学兼优的同学进行资助,此次海辉律师送法到学院恰逢民法典即将实施之际。在两个多小时的讲座中,海辉律师通过大量生动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民法典与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主要条款内容,并从教书育人视角就如何弘扬民法典精神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现场还进行了提问互动,全场气氛热烈,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谭斌侮辱、诽谤案二审宣判
轰动一时的江歌案已经过去四年,但相关的名誉权等案件却仍在发酵。其中,网民谭斌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被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今天上午上海二中院通过在线庭审平台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网民谭斌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Posh-Bin”,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江秋莲认为上述漫画和文章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谭斌犯侮辱罪、诽谤罪向上海普陀法院提起控诉。上海普陀法院对谭斌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上海二中院裁定驳回江秋莲、谭斌的上诉,维持原判。
公估公司无中生有严重失职 法院:罚款30万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陈某某诉被告张某、丁某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为查明案涉事故车辆损失,委托某公估公司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该公估公司将事故车辆并没有的配件“巡航传感器”计入损失中,且评估损失数额为351000元。在审理期间,某保险公司以案涉行为涉嫌犯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查实:上述公估报告记载受损配件明细中的巡航传感器,并不属于事故车辆的配件,后差速器是否损坏存在疑点。后经法院重新委托评估,认定事故车辆损失为186620元。各方当事人对重新评估的结论均无异议。宿豫法院认为,该公估公司在评估过程中严重失职,部分损失认定缺乏依据,公估意见存在明显错误,不能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妨害了案件审理及司法秩序,依法应予制裁,并依法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该公估公司不服向宿迁中院申请复议,经复议,宿迁中院驳回某公估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上海一中院维持原判:主播跳槽需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近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审结一起游戏主播跳槽引发的合同纠纷上诉案。该主播违约擅自在其他平台进行直播业务,带走“粉丝”和流量,面对无法挽回的损失,游戏公司将跳槽主播告上法庭。上海一中院二审认定该主播与游戏公司进行独家合作在先,其于协议履行期内在同类竞争平台进行游戏直播的行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应按约承担100万元的违约责任。上海一中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小俊擅自入驻第三方直播平台时,其对于游戏公司尚有约15个月的直播义务,鉴于前述考量因素,其与游戏公司于合同中约定的100万元违约金,并无明显不合理之处,一审法院判决小俊按约支付100万元违约金并无不当。综上,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资讯解读/News Express
公司企业 (Corporate & Business)
财政部拟修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0月27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2020年11月27日。本次修订将91号令的6章39条,修改为4章16条。在具体章节上,增加资产评估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两章,删除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三章。具体修订内容涉及“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关于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关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五个方面。
发改委: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实施工作
10月23日,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就于总承包招标的规模标准,通知明确,对于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
十四部门齐亮剑 大力夯实网络市场监管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等14家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于10月至12月开展2020网剑行动。通知明确,2020网剑行动重点任务包括:重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等等。
金融投资 (Financial & Investment)
央行发布通知规范代收业务 防范支付风险
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代收业务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代收业务适用于收款人固定,付款频率或者额度等条件事先约定且相对固定的特定场景。代收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知》对付款人授权与付款人开户机构管理、收款人与代收机构管理、代收业务适用场景、清算机构业务规范、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
全国股转公司修改重组业务指南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修改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报送指南》,于2020年10月23日起发布实施。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与行政许可程序做好衔接,对超200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自律审查有关事项作出规范,明确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的文件报送格式、信息披露要求、受理时限等。二是制定申请文件的格式模板,新增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申请文件目录、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的报告模板及委托代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文件的委托书模板等3个文件模板。
五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
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投资、金融、产业、能源和环境等各领域政策协同高效推进,气候投融资政策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形成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综合示范、项目开发、机构响应、广泛参与的系统布局,引领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气候投融资合作平台,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资金规模明显增加。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科创板专利第一案一审判决 光峰科技不存在专利侵权
10月19日,光峰科技披露关于与台达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公告显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台达公司起诉光峰科技“光学系统”、“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侵害发明专利权两个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光峰科技不侵权抗辩成立,台达公司本案全部诉请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故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台达公司承担案件相关的受理费用。
李克强签令 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近日,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落实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改革报奖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等提名的制度,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强化奖励的学术性。《条例》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明确提名者、评审专家等奖励活动主体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禁止任何个人、组织进行可能影响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的活动,对奖励活动各主体均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南出台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三年行动方案
10月27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制定18项行动、60项任务清单。方案提出,创新设立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建立自由贸易港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开展QFLP和QDLP试点,建立健全新的跨境融资管理体制。实施中央和海南垂直双管的民航行业管理和军民联合空域管制体制机制。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其他 (Others)
司法部修改《公证程序规则》
10月27日,司法部发布《关于修改<公证程序规则>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决定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在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录入办证信息,加强公证办理流程管理,方便当事人查询。”
最高检公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
10月28日,最高检发布江苏省苏州市倪炳松、周文松等9人污染环境案等4个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对污染环境犯罪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因时空隔离导致因果关系认定困难的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全面收集能够客观证明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间联系的证据。要依法规范开展鉴定活动,善于借助“外脑”提升指控证明污染环境犯罪的效果。对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和公安机关不依法立案的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托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案件,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等违法情形。
全国海事审判领域首个外国法查明平台上线
为适应涉外海事审判需要,破解外国法查明难题,10月26日上午,上海海事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分别签署了《外国法查明专项合作协议》,并正式上线全国海事审判领域首个外国法查明平台——“上海海事法院外国法查明平台”。根据《合作协议》,上海海事法院将与两家高校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在查明外国法律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并明确了海事法院委托研究中心查明外国法的总体要求、详细流程以及研究中心出具《外国法查明专家意见书》的具体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