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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辉法律周报——2020年第32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律师为某区税务局培训民法典

为切实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将民法典的实施和税收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0年9月3日下午,无锡某区税务局邀请海辉律师作主题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民法典—以公务人员为视角》的讲座,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近五十人参加了当天的培训活动。此次讲座,海辉律师分三大模块,从依法行政和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两大角度,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渊源地位、外延内涵、重要意义、框架内容、制度亮点等方面系统解读了《民法典》。让税务干部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认识到《民法典》即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引导大家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因开车不谨慎导致一人死亡 男子获刑1年2个月

因开车不谨慎导致一人死亡,被告人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公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系自首,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上海高院审理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犯罪案

9月10日,上海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桑某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上诉案,该案系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犯罪案件。此前,上海一中院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桑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4亿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2万元;向被告人桑某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13.313万元;向被告人陈某等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551.3166万元,不足部分责令退赔,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桑某、陈某不服,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二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原判认定桑某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王某犯内幕交易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建议予以维持;关于陈某是否属于单位犯罪,由于二审中出现新的证据,故请求法院查明事实后,综合考虑其二审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具有立功情节等因素,依法予以裁判。

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案后续:已有30多户业主准备上诉

8月24日,四川遂宁首个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因未找到抛物者,事发地整栋住户均被判赔。近日,已有30余户业主表示准备上诉。本案判决是依据2010年起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资讯解读/News Express

公司企业 (Corporate & Business)

长三角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发布

日前,在安徽合肥举办的世界制造业大会江淮线上经济论坛——数字政府建设论坛上,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年底前,将实现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等在线下场景的应用。电子证照互信互认是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发布合作共识旨在加快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区域一体化政务服务、社会化生活领域的互认应用,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切实提升区域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

中办发文 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其中,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意见要求,规范沟通协商内容。包括经济形势和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分析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举措和涉企政策,重要涉企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等。同时,意见要求,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尊重和保护企业家合法人身和财产权益。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

胡春华:发挥大型龙头企业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9月10日在黑龙江哈尔滨主持召开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座谈会。他强调,要更好发挥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对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胡春华指出,要更好发挥对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作用,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健全质量管控体系,运用现代设施装备,提高生产经营组织管理效率和效益。要更好发挥对加快农业科技产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帮助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要更好发挥对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转化增值的引领作用,开发多元化消费产品。要健全联结机制,更好发挥对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带动作用。

金融投资 (Financial & Investment)

行业重磅!七部委联合推进银行函证数字化

9月16日,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推动银行采用函证集中化数字化工作方式。鼓励银行有效加强数据治理,破除信息孤岛,融合主机系统、单证系统等业务数据,自动提取生成函证相关数据,提高从收到函证请求到发出回函之间阶段的自动化程度,切实提升质量和效率。《意见》指出,相关被审计单位,尤其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人、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关系公共利益的市场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函证数字化转型工作。政策保障方面,《意见》要求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推动审计函证数字化工作。财政部将牵头制订函证数据标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督促和行业自律管理引导,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函证数字化进行监督管理等。

三部门:鼓励金融机构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长期信贷支持

9月16日,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生物质发电支持政策。《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确保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各类资金,对生物质发电相关的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理”各环节予以适当支持和补偿。

证监会规范证券市场信息媒体披露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规定》,对媒体条件及相关事项作了规定。《规定》要求规定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业务的媒体应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核验合格,且近三年内未因业务行为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行政处罚,且近三年内未因业务行为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行政处罚。证监会同步发布《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名单》,明确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及其依法开办的互联网站,可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业务。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中欧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

国家主席习近平14日晚在北京同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共同举行会晤,会晤以视频方式举行。中欧领导人宣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

最高法:依法加大对知产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9月14日,最高法印发《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意见》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实际,聚焦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规定了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措施,切实增强司法保护实际效果。同时,《意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各级法院注重不同法律规定之间的配合衔接,全面加大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包括,举证妨碍制度在被诉侵权产品所涉侵权事实查明中的适用,从高法定赔偿以及依法从重刑事处罚的情况等。

重磅!五文联发 多角度明确知产纠纷法律适用问题

9月11日,最高法公布《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9月13日,两高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法公布《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和《关于审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目前,上述法规均已生效。其中,《指导意见》是最高法首次专门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发布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共11条,涵盖了基本原则、一般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治理措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其他 (Others)

甲骨文与字节跳动达成协议 成为其“可信技术提供商”

甲骨文证实,它已经与TikTok的中国所有者字节跳动达成协议,成为其“可信技术提供商”,但该协议仍需美国政府批准。9月14日,甲骨文表示:“甲骨文确认了姆努钦部长的声明,这是字节跳动上周末向财政部提交的提案的一部分,甲骨文将在该提案中成为值得信赖的技术提供商。”姆努钦近日对CNBC表示,美国政府计划在本周对该交易进行审查,“我只是从我们的立场来说,我们需要确保代码是安全的,美国人民的数据是安全的,电话信息是安全的,我们的技术团队期待着与甲骨文接下来的讨论工作。

加盟“智能洗车行”遭遇延期开张 投资人主张退还加盟费获支持

罗先生经朋友介绍加盟了友达公司经营的“智能洗车行”项目,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罗先生支付加盟费22万元并按照公司的选址承租店面。后,友达公司未能依约完成店铺的品牌装修,导致店铺延期开张数月,损失租赁费、中介费数万元。故罗先生将友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加盟费并赔偿租赁费、中介费等损失共计25.5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了罗先生的全部诉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先生与友达公司之间签订的洗车项目合作协议及后续有关退还款项的协议应属合法有效,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合同义务。友达公司应按照双方协议的约定,履行向罗先生返还相应款项、赔偿损失的合同义务。现友达公司未能如约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其应立即支付所欠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罗先生要求友达公司返还项目合作费22万元及房屋租金、中介费3.5万元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友达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答辩及举证、质证的权利,但不影响法院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作出裁判。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上辱骂、威胁被告律师 两个旁听人员被罚款

9月2日,永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合同纠纷一案。庭审中,原告方的旁听人员朱某甲、朱某乙因不同意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多次打断诉讼参与人发言。在审判长严肃制止其行为并告知其可在庭后提交书面意见后,两人仍在旁听席未经法庭准许随意发言,并出口辱骂、威胁被告代理律师。永康法院当即对朱某甲、朱某乙两人展开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两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写下《检讨书》,主动向法庭承认错误,同时向被告代理律师当面解释、道歉,取得了对方的谅解。鉴于两人认错态度良好,永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两人违反法庭规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分别作出罚款8万元、3万元的处罚决定。两人按照处罚决定如数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