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辉法律周报--2018年第17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所许雪松律师被聘任为市总工会法律顾问
5月28日下午,在市总工会14楼会议室举行了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海辉所许雪松律师被聘任为市总工会法律顾问,由李风主任代表其参加了聘任仪式,市总工会本次共聘任五名律师。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陈德荣颁发聘书并进行讲话,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国祥、施宇星和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聘任仪式。陈德荣表示,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必须加强对工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只有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才能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与质量。陈德荣就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等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和相应的工作要求,同时对受聘的法律顾问表示祝贺。受聘的律师一致表示,加强法律学习,恪守职业道德、纪律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今后也必将不断地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更加高效的完成受托的法律事务,不断为人民、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作出相应的贡献。许雪松律师当选为市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充分体现了海辉所律师的敬业态度与专业化精神得到了市总工会的认可,这也使得海辉律师事务所在服务社会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广东广电网络维权发声 正式起诉广东电信侵权行为
6月11日,广东广电网络正式发出维权声明,针对广东电信涉嫌不正当竞争,非法传播央视3、5、6、8频道节目行为,广东广电网络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等材料,正式对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提起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电视台授权3、5、6、8频道节目版权管理的直属单位。经央视授权,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享有3、5、6、8整频道节目加密电视信号转播经营权。在广东省内,中广影视卫星公司将央视3、5、6、8这四套节目的转播权独家授予了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除广东广电网络外,广东省内其它所有视频网站、IPTV中播出中央电视台3、5、6、8整频道节目均属侵权行为。
U盘容量与商品描述不符 消费者诉拼多多索赔
李先生称,其在“拼多多”购买U盘后发现实际可用容量与商品描述不符,故将“拼多多”的经营主体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32.8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0元。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诉称,2018年1月11日通过“拼多多”客户端,在名为“华瑶科技”的店铺购买了一个1000G版高速金属U盘。原告收到U盘后检测发现,U盘的实际可使用容量与商品描述中的可使用容量存在巨大差距。原告认为, “拼多多”对入驻商家所售产品的价格合理性、产品真实性未进行审核,导致入驻店铺卖家明显的欺诈行为得以轻易实施,其以虚假信息骗取、诱导原告购买实为残次、伪劣的产品,构成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称所购车辆为“二手车” 消费者诉4S店索赔
耿先生称,其购买了一辆小型越野车,后被告知该车系二手车,耿先生遂将汽车销售商百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及押金等费用,并向其赔偿三倍购车款,共计1354784.39元。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诉称,其在百旺公司4S店购买了一辆越野车,并为该车投保。后被保险公司告知,在其办理车辆保险之前,案外人杨某也曾为该车投保。原告认为,该车辆为二手车,百旺公司店存在欺诈行为。被告辩称,案外人杨某虽曾与被告签订购车合同、交纳首付款、办理车辆保险,但并未提车,车辆也未上牌,故杨某所签购车合同已经终止,车辆并未实际销售;原告购买时,车辆里程在新车标准范围内,且并无质量问题,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资讯解读//New Express
公司企业(Corporate & Business)
四部委提出做强生物医药领域优势企业
6月11日,发改委等四部委公布《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做强生物医药领域优势企业。《通知》提出,适应生物医药领域对高水平研发和生产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推动优势企业不断提升高效研发和先进制造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体系,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企业,为深化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交通部明确江海运输企业船舶运力限额标准
6月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关于江海直达运输企业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适用标准的函》(下称《函》)。根据该《函》,仅从事江海直达运输的企业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比照内河运输企业,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内水路运输企业自有船舶运力达标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从事江海直达运输的企业同时从事其他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的,其自有船舶运力还应满足从事相应业务的最低限额要求。
金融投资(Financial & Investment)
银保监会:拟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银保监会日前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决定》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二是取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三是明确外资入股的中资银行的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四是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除需符合相关的金融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证监会:探索将部分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黄炜日前专程赴上海高院学习调研,座谈交流了上海金融法院相关情况。据悉,双方将研究探索通过指定管辖方式,将部分案件集中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还将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侵权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交易行为发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中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及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无先例的新型民商事案件等,可能会划归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其他(Others)
交通部:推进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应用
6月12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跨区域业务协同应用、政企数据融合应用等四大试点方向。其中,就政企数据融合应用方向,《通知》明确,按照国家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有关要求,围绕“创新行业治理,培育壮大市场”的目标,由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行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共同开展政企数据融合应用试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信息资源,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二是依法开放公共信息资源,提升行业企业运行组织效率,依托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信息服务等。
发改委再发文 明确五类项目必须招标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下称《规定》),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三办:年底前全面停止军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
6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为军地各级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意见》强调,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停止军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为永葆我军性质宗旨和本色、提高部队战斗力创造有利条件。坚决停止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偏离部队主责主业、单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项目。开展有偿服务的项目,合同协议已到期的应予终止,不得续签,全部收回军队资产;合同协议未到期的,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能够终止的项目,应提前解除合同协议,确需补偿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税务总局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同时,《通知》要求,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除欠税公告、税收违法“黑名单”等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