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辉法律周报--2018年第14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所朱佳丹律师获聘“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
日前,海辉所朱佳丹律师被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和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为“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本次聘任的调解员,由退休高级法官、商事仲裁员、资深律师、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院校教授等精通法律并具有知识产权领域专业知识、道德品行良好的国内外资深专家学者组成。朱佳丹律师和海辉所的知识产权保护团队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企业在谋划未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提供有益的帮助。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称擅播视频《一郭汇》 今日头条诉百度索赔
因认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视频节目作品《一郭汇》,今日头条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8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诉称,其是《一郭汇》著作权人,合法享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除西瓜视频外,未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一郭汇》。原告认为,百度作为“好看视频”开发者和运营者,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好看视频”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百度的行为严重侵害今日头条对《一郭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维权成本。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九层妖塔》字体侵权案一审被判赔14万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九层妖塔》字体侵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电影制作方等4被告被判共同赔偿书法家向佳红14万元。法院审理认为,书法的书写虽然受限于汉字本身笔画和结构上的固定搭配,但书写者仍借助具体的线条、点画等,在字形结构等诸多方面进行调整和创造,融入自己的选择和判断,表现出独特艺术美感,体现出书写者自己的个性,从而具有符合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经对比,电影及预告片的道具使用的7个单字与向佳红涉案单字在字形整体结构,偏旁部首比例等方面均无明显区别,可认定这7个单字是向佳红的7幅书法作品。故判决4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在报纸上登载声明的义务,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向佳红14万元。
称公众号虚构视频来源 抖音诉腾讯索赔百万
因认为在“微信”客户端上,公众号“快微课”发布文章虚构其视频来源,抖音以名誉权侵权纠纷为由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提供微信公众号“快微课”的相关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认为,“快微课”在微信平台上发布的文章内容,虚构事实、故意混淆视听,将一些并非来自于抖音的视频认定为来源于抖音,误导广大网友认为抖音不利于孩子成长,引发对抖音产品运营情况的负面评价。涉案文章发布后,大量微信用户受到误导进行转发、评论,并且短时间内包括搜狐网等大量媒体转载该文章,导致抖音名誉贬损、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抖音的名誉权。腾讯公司作为微信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未经核实、审查的情况下,允许网络用户在其运营的平台上散布不实言论,侵害了抖音的合法权益。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资讯解读//New Express
公司企业(Corporate & Business)
国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下称《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意见》明确,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鼓励各地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
两部门:支持央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5月22日,科技部、国资委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意见》明确,在集中度较高、中央企业具有明显优势的产业领域,将中央企业的重大创新需求纳入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中央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管理、投入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实施效率,一体化推进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成果转化。
金融投资(Financial & Investment)
银保监会:监管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持续监管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情况进行持续监管。
CDR结算业务细则征求意见 税费问题仍未明确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发行存托凭证(CDR)试点的工作部署,中国结算日前就《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向各市场参与主体公开征求意见。《细则》对于税费收取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计提等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具体包括:对于CDR登记结算业务相关费用,有关项目设置和标准均原则比照A股设定;对于股息红利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等,中国结算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在有关部门做出具体规定前,中国结算按照现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暂不计提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1日。
税延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参保人年龄不得超55岁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18]23号),对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销售管理提出较高要求。《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提出了12条准入条件,主要包括资本实力、偿付能力、精算能力、投资能力、经营经验、治理结构、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合规经营等。保险公司不满足以上持续经营条件时,应停止开展税延养老保险新业务直至重新满足条件。《管理办法》同时限定了收益保底型产品的演示利率上限,并要求对购买收益浮动型产品的参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限制这类产品参保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5岁,资金投入比例不超过50%。
两部门发文严控企业债务风险
财政部和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通知要求拟举借中长期外债企业(含金融机构)要实现实体化运营,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充分论证发行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同时依托自身资信状况制定外债本息偿付计划,落实偿债保障措施。严禁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通知同时强调严禁拟举借中长期外债企业将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企业资产。有关信用评级机构亦不得将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其他(Others)
交通运输部:加快清退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
5月21日,针对近期顺风车、网约车发生的危害乘客安全恶性事件,交通运输部表示,网约车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加强事前准入把关,加快清退不合格网约车车辆和人员。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表示,交通部将指导各地对于此类问题从严监管,对于屡次处罚不改,情节严重的企业,交通部门将启用对相关许可的撤销。同时针对顺风车出行,交通运输部表示,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要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而且驾驶员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两次。蔡团结表示,一些平台公司以顺风车之名行网约车之实,交通部门也将加大查处力度。
证监会:限制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自2018年5月18日起施行。《细则》明确,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责任主体和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当事人名单推送及异议复核程序,适用《细则》。同时,《细则》明确,逾期未全部履行公开承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履行,仍拒绝履行或在要求的改正期内未履行完毕;(二)其他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严重失信情形。5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发布《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根据《规定》,港澳特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可通过竞争择优方式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项目经费资助。港澳机构可联合内地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牵头或参与申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的相关项目,并根据港澳特区科研活动的实际支出情况提出项目经费需求。
八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公布《关于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要从三方面加快建立健全专项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一)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二)加强政企合作,切实发挥好省级“反炒信”联盟作用;(三)提高失信成本,加大专项治理对象联合惩戒力度。其中,《通知》明确,要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充分发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及重大事件信息披露。
公安部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治理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召开全国视频会,研判分析近期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各地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针对农村面包车、客运车辆等重点违法行为及汛期应急管理等开展4项针对性措施,确保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会议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近日修订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会同交通运管、应急管理部门集中开展客运安全大宣传、源头隐患大排查、路面违法大整治,推动客运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和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查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