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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辉研究->法律周报->海辉法律周报--2018年第8期

海辉法律周报--2018年第8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陈德荣等市区领导莅临海辉所调研指导工作

3月19日下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陈德荣在新吴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匡辉、新吴区人大副主任、旺庄街道党工委书记严冬兴等陪同下,莅临海辉所调研并指导工作。海辉所主任李风、党支部书记冯玉平等律师接待了陈常委一行,新吴区委统战部、旺庄街道分管负责人陪同调研。陈常委一行首先观看了海辉所的宣传短片,参观了事务所的所容所貌,事务所的荣誉墙、党员活动室和各种法律服务产品激起了陈常委的浓厚兴趣。李风、冯玉平律师向陈常委重点介绍了海辉所的党建、公益、智慧律所、服务产品化和立法联系点等特色工作,陈常委对海辉所多年来取得的各项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陈常委指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和民主党派成员律师大有可为,他勉励海辉所律师,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心聚力,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应有的努力。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法院适用新司法解释判令妻子不承担前夫债务

因到期未能偿还借款,三债权人将张某及其前妻诉至法院,要求共同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近日,北京二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判令驳回债权人要求王某与张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因涉案债务金额数额较大,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主张涉案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由债权人就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有共同举债合意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现债权人对涉案债务系用于王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有共同举债合意,未尽到其举证证明责任,法院对债权人要求王某与张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招个老板当员工 入职三月惹纷争

安在军开办一家空调维修公司,后应聘到另外一同类公司。入职3个月后,双方即因其是否存在欺诈及骗取商业机密发生争议。本案经审理,二审法院于3月5日终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公司应向安在军支付工资报酬的原审判决。法院认为,本案中,由于安在军不能证明自己系公司采取“挖角”招聘方式入职的,故其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安在军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于事实上入职公司并向公司提供劳动,故在双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公司仍应依法向安在军支付劳动报酬。由于安在军获得的工资报酬与其他销售人员实际取得的劳动报酬相一致,故公司要求其返还工资的理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男子30元买到十台电脑 法院判定商家必须交货

黄某以每台3元的价格在某软件科技公司天猫旗舰店购买了10台专柜价每台3999元笔记本电脑。支付完成后,该公司表示由于系统错误导致价格出错,并拒绝发货,同时提示黄某可申请退款。黄某不接受退款,坚持要求该公司按约交货,并诉至法院。近日,黄埔区法院审理并判决该案。黄埔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软件科技公司虽抗辩网络上显示的价格是由于系统原因导致的价格出错,但其未能举证证实涉案产品的标价是系统出错。另外,从网络页面内容来看,涉案商品正在参加“双12”活动,该活动是近年来在网络交易平台形成一个以远低于正常价格销售产品的网络购物活动,所以涉案产品以相当低廉价格出售,与“双12”活动目的相符。黄埔区法院判决某软件科技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

 

资讯解读//New Express

公司企业(Corporate & Business)

工商总局:持续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

3月16日,工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张茅赴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调研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现场为我国第一亿户市场主体颁发营业执照,并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提出工作要求。张茅指出,要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标国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在北上广深等城市率先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8.5天。同时,还要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全流程便利化,全面规范“多证合一”改革,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强化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加快实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稳妥推进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工商总局查处“3·15”晚会曝光案例

3月16日,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及时部署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有关案例。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立即依法查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晚会曝光问题。就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山东省枣庄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山寨”食品;成都市春熙路等地某些珠宝玉石工艺品店在经营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有关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

 

发改委明确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关事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推动企业业务转型。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等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整现有城轨车辆制造、组装企业业务结构,推动一批企业逐步转向城轨车辆的架修、大修和维保业务,推动一批企业进行区域优化整合、压缩产能规模,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探索产能转移途径,推动一批企业发展绿色智能交通等新兴业务。

 

金融投资(Financial & Investment)

欧盟考虑将对华铝箔反倾销税延长五年

据报道,欧盟委员会表示,将考虑是否对中国出口的不超过10公斤(22磅)的铝箔卷再征收五年关税,最高税率达35.6%,理由是怀疑中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欧洲倾销这种用于消费品包装的材料。欧盟委员会在宣布启动最长15个月的调查时表示,有八家欧盟制造商要求延长反倾销税,他们占欧盟此类铝箔产量的40%以上。这项反倾销税将在3月14日失效,不过在调查期间将继续征收;中国企业面临着从14.2%到35.6%不等的税率。此前,欧盟于3月6日宣布,将对中国不锈钢无缝钢管的反倾销税延长5年,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3%至71.9%的高额关税,从7日起生效。

 

银监会对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新目标

3月19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重点针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新目标。《通知》提出,“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突出对小微企业贷款量质并重、可持续增长的监管导向。

 

三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Others)

5月1日起在动车上吸烟将被禁乘火车180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自5月1日起实施。《意见》提出,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乘客,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同时,《意见》要求,各领域需要将已纳入限制乘火车高级别席位的失信人名单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给铁路总公司。对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和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乘坐火车或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

 

民委印发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等两项文件

3月16日,国家民委办公厅印发《国家民委公职律师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和《国家民委法律顾问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取得公职律师证书,成为国家民委公职律师:(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二)国家民委公务员,且本部门中专门负责法律事务工作;(三)在国家民委工作2年以上(不包括试用期),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其他不宜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情形。

 

最高法公布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下称《规定》)。据《规定》,今后,包括案件基本情况等审判流程信息将全面通过互联网对当事人公开,以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保密或者限制获取的审判流程信息以外,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过程中产生的程序性信息、处理诉讼事项的流程信息、诉讼文书、笔录等四大类审判流程信息,均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最高法:当事人婚姻登记等信息被纳入查询范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正式签署《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案件当事人婚姻登记等信息被纳入查询范围。据称,最高法与民政部将通过网络专线实现共享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等;同时民政部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以上共享信息将纳入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