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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辉法律周报--2017年第23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国务院:确定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有关措施,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提出,一是要抓紧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各地各部门要逐项梳理核查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限时办结。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现代农业、企业技改等重点项目。三是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优化授信管理,丰富循环贷款等金融产品,严禁金融机构贷款附加条件。鼓励各地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四是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各地要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用人单位以员工未提供病假证明解除合同被判违法

基本案情:2014年10月27日,李某入职北京阳光谷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谷地公司),担任渠道经理,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14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26日的劳动合同。  2015年1月9日,阳光谷地公司以李某未履行请假手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由向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裁决支持其请求后,用人单位不服,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用人单位诉称:公司《休假制度》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3款载明“员工请病假2天以上(含)、产假、婚嫁、丧假等,除需完成网上申请手续后,还需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如请假当日不能提供的,可在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李某未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病假证明,没有进行请休病假,违反了公司考勤制度。 劳动者辩称:我已向渠道部人事王X、直属领导陈X打电话请休病假,通过邮件及微信发送病假条的形式请休病假,而阳光谷地公司亦向我支付了病假工资,可见我已履行请假手续。 法院认为,结合现有证据可以印证,自2014年12月4日,李某主张其已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请休病假,并就此提举相应证据,阳光谷地公司亦按照其公司主张的病假工资标准向李某支付2014年12月的病假工资,可以印证李某已请休病假的主张。  结合李某患病时身在外地,以及直至2015年1月9日其被辞职之时仍处于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情况,以及阳光谷地公司提举的病假规章制度并未排除员工请休病假归岗后补交书面病假证明的权利,故阳光谷地公司以李某未履行请假手续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构成违法解除。  

实务要点:劳动者的哪些行为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仍然依靠法官的主观判断,并不存在明确的标准,所以,在实际用工管理过程中,我们还是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结合本案,用人单位明明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可以后补请假证明,却又认定劳动者未提交病假证明构成严重违纪,这种自相矛盾的主张,当然不会被法院采纳。

 

资讯解读//New Express

公司企业(Corporate & Business)

工商总局:禁止个私协会向企业乱收费

近日,工商总局印发《关于禁止搭车收费等问题的通知》,明确,禁止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加入个私协会。  意见还提出,各级个私协会要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规范收费。禁止利用工商登记管理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强制收费。

 

商务部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7月30日上午,商务部公布《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和《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次修改的核心是: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和关联并购的,适用备案管理。商务部同时还发布了第37号公告,对相关衔接工作事项作出说明。  新增“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手续,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变更事项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无需提供)”,“涉及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需提供获得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内容。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o小黄车”被诉侵犯“小黄车”商标权

因认为“ofo小黄车”侵犯了“小黄车”的注册商标,“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数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认为,被告在多类商品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ofo小黄车”、“小黄车”等商标;并将品牌名称从“ofo共享单车”更改为“ofo小黄车” ,属于主观上寻求将“ofo小黄车”作为区分其商品/服务来源的标识。被告使用的“ofo小黄车”商标与原告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小黄车”构成近似。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30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金融投资(Financial & Investment)

国务院鼓励保险公司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7月27日发布。意见提出,完善债权、股权等融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意见还提出,要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第三方征信机构完善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内容,同时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

 

保监会:加强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监管

近日,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征求对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意见及开展行业测试的通知》,现就该文件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31日。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要按照规则要求,认真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试评估和量化评估测试,填报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和量化评估表。

 

其他(Others)

31部门单位联合发文:惩戒失信房地产企业及个人

日前,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1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出37条惩戒措施,对失信的房地产企业、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指在房地产领域开发经营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相关机构及人员等责任主体,包括: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2.失信房地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

 

工商总局发文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近日,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对国家行业分类尚未划分的新兴行业、新型业态,可以根据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予以登记。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申请人能够通过相关政策文件、专业文献等进行辅助证明的,可以予以核准。

 

人社部:持续查处“挂证行为”

人社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提出,通过取消、合并等再减少一批职业资格。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今后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清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非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行业协会、学会等不得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持续查处“挂证行为”。

 

广东出台全国首部实施《律师法》地方性法规

27日,全国首部实施《律师法》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出台,自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实施办法》分为总则、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协会、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  根据《实施办法》第47条规定,律师可以公开发表与案件有关的言论。根据《实施办法》第49条规定,《实施办法》未禁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互联网方式承揽业务。

 

四部门启动专项工作 拟评审微信淘宝等隐私条款

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召开“个人信息保护提升行动”启动暨专家工作组成立会议,启动隐私条款专项工作,首批将对微信、淘宝等十款网络产品和服务的隐私条款进行评审。  评审的重点内容包括明确告知收集的个人信息以及收集方式;明确告知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例如形成用户画像及画像的目的,是否用于推送商业广告等;明确告知用户访问、删除、更正其个人信息的权利、实现方式、限制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