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辉法律周报--2016年第36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法律实务大讲堂在江南大学法学院成功开讲
根据我所与江大法学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10月18日下午,我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冯玉平律师应邀来到江南大学法学院,为法学专业的大三同学带来以“律师职业漫谈与分享”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这也是 “海辉法律实务大讲堂”系列讲座在江南大学的首次开讲。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之案例六十七
汤长龙与周士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资金分期付款协议》。双方约定:周士海将其持有某公司股权转让给汤长龙,分四期付清。因汤长龙逾期未支付第二期,周士海以公证方式向汤长龙送达了《关于解除协议的通知》。次日,汤长龙即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并依约履行了第三、四期支付义务。周士海以已解除合同为由,如数退回汤长龙支付的4笔股权转让款。汤长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周士海发出的解除协议通知无效,并责令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期支付转让款中发生股权受让人延迟或者拒付等违约情形,股权转让人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关于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人在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合同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的规定。
资讯解读//New Express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开发完成
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动加快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开发工作。为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人保公司与相关海外公司就引进、开发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产品达成一致。从2011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人保公司开始合作开发符合中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目前正在开发的产品除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外,还有知识产权许可保险。
依法行政(Executive Law)
《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等征求意见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就《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本部门行政应诉案件应当优先安排公职律师出庭应诉。
国家标准委等: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近日,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评价的规范化要求,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指引。本指引适用于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建设。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可参照适用。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开展行政许可以及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可参照适用。
金融投资(Financial & Investment)
票交所12月8日上线试运行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票据交易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央行为防范票据市场风险,提高票据交易效率,筹建票据交易平台(票交所)并拟于2016年12月8日组织交易系统试运行。
其他(Others)
最高法发布财产保全等两个司法解释、一个规范性意见
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个司法解释、一个规范性意见,分别是《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上述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将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