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华律师应邀为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近日,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通报会” 。受无锡市应急管理局邀请,海辉所合伙人、行政法业务委员会主任李荣华律师围绕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 作专题培训,从正反两方面深入剖析执法实务中的关键问题,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专业指引。
本次培训聚焦当前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背景,旨在通过“正面引导+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重申执法规范,厘清执法边界,推动执法行为走向法治化、规范化、人性化。
李荣华律师指出,行政执法行为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与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规范执法,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求,也是提振市场信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在培训中,李律师结合《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系统梳理了行政执法人员应遵循的十大行为准则,包括:
1. 职权法定:严禁无权、越权、无证执法,杜绝第三方人员执法;
2. 积极履职:杜绝不作为、慢作为,警惕“职业举报人”滥用程序;
3. 依法执法:严禁“四乱”行为,杜绝趋利性执法、设立罚没指标;
4. 公正裁量:避免“一刀切”,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 程序正当: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
6. 文明执法:用语规范、态度平和,实现力度与温度的统一;
7. 执法与服务结合: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强化指导与帮扶;
8. 严守纪律:杜绝“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干预执法;
9. 规范归档:确保案卷真实、完整、规范;
10. 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
李律师特别强调,执法案卷是执法行为的“镜像”与“档案”,直接反映执法程序的合规性、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法律适用的恰当性。案卷造假、涂改、缺失等行为,不仅影响执法公信力,也可能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甚至引发国家赔偿。他建议,执法机关应建立健全案卷管理制度,推进电子化归档,强化法制审核,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
李荣华律师最后指出,行政执法人员应树立 “法治思维+服务意识” ,在执法中贯彻比例原则、公平原则与程序正义,避免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等误区。他特别引用近期法院裁判倾向,强调执法机关应在个案中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法》的教育、减轻、免罚等制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本次培训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递,更是法治理念的播种。海辉所将继续发挥行政法专业优势,助力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水平,共同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