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要离婚,另一方能一直拖着不离吗?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可以暂时拖延离婚,但无法永久阻止。若对方坚持诉讼离婚,法院最终可能依据“感情破裂”标准判决离婚,拖延时间最长可能达2-3年。
一、协议离婚场景下的“拖延”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1076-1077条的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30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30日内未共同申领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申请。这意味着,若对方已申请协议离婚,您可在冷静期内单方撤回申请,拖延1个月。
若对方在冷静期满后30日内坚持申请取得离婚证,另一方拒绝配合的,离婚登记将被视为撤回,但对方可能转而提起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拖延”的可能性
首次起诉大概率不判离。法院首次审理离婚诉讼时,若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如家暴、分居满2年等),法院通常会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离婚请求。法院倾向于给予双方和好的机会。
二次起诉的时间成本与判离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若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若一方首次起诉被驳回后未分居,其需等待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若分居满1年后再起诉,法院可直接判离。因此,拖延周期理论上为6个月至1年半(首次诉讼6个月+分居1年+二次诉讼6个月)。
实践中存在个别案件因被告故意拒收文书、申请延期审理等拖延至2-3年,但需承担法院公告送达、财产转移风险等不利后果。
三、特殊情形的例外处理
若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监护人在一方配偶存在虐待等行为时,可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代理离婚诉讼。但若无此类特殊情形,单方拖延离婚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四、律师建议
首次诉讼中可提交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近期共同生活记录、沟通记录),增加法院驳回离婚请求的可能性。
若对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可要求损害赔偿或财产分割倾斜,以换取离婚协议。
拖延离婚可能导致对方转移财产,建议提前保全财产。多次诉讼将产生更高的时间、经济成本,需综合评估利弊。
综上,短期内可通过不同意协议离婚、首次诉讼中抗辩感情未破裂等方式拖延,但无法永久阻止离婚。最终结果取决于对方是否坚持诉讼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