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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期间买的房,分手时房子怎么处理?

未婚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在分手时原则上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若无明确出资比例约定或出资难以查明的,可能按等额共有处理。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结合出资贡献、实际使用情况、房屋市场价值等因素,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并由其支付另一方相应折价款。

未婚同居关系不构成“家庭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双方未约定共有方式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下,分割份额的确定依据为:有明确出资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份额;无法查明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以一方出资较大为由判决房屋归一方,并支付另一方相应折价款。若一方长期实际居住或承担贷款,可能影响分割比例。房屋通常归实际居住或管理一方所有,按市场价值折价补偿另一方。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出资,需通过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出资事实。共同还贷或装修投入可视为出资的一部分,但需举证(如按实际出资比例计算)。

一方主张出资为借款或赠与的,需提供书面协议等证据,否则法院可能认定为共同出资。

当事人遇到这类纠纷,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分割方案,注意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证明出资的证据。

若协商不成,起诉时应重点举证自身出资比例及对购买房屋的贡献。

恋爱期间,情侣共同买房如何避坑呢?

1.情侣在同居期间购房,一定要进行协商,最好能签订《共同购房协议》。双方应就购房的相关事宜进行详细的约定,包括出资方式、金额、比例,房产的分配比例,增值部分的处理,登记的权利人,由谁还贷等。

2.若爱到深处不愿意签署书面的《共同购房协议》或者不好意思提出签署《共同购房协议》的要求,建议要保留出资凭证。比如,尽量在购房合同(认购意向协议)上签字,以表示是双方共同购买;若无法做到共同签署购房合同,则在转账时备注"购房款",保存好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以及双方对购房安排的文字记录等。若由双方父母出资,则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且最好备注赠与自己子女,如果是借款,则要备注为借款。

3.如果一方不出资却要求在房产证加上名字,出资方务必三思而后行,一定要与家人、朋友共同商议,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避免婚姻破裂后人财两失。

4.不少地方都有"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的风俗。男方和女方都为房屋付出了金钱,但是男方购房后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女方出钱装修房屋,万一离婚后,装修款还需要折旧计算。建议将原本用来装修的钱拿出部分作为出资,取得房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