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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劳资法律事务->春节买不到返程车票不能按时上班,算旷工吗?

春节买不到返程车票不能按时上班,算旷工吗?

历年春节假期过后,返程车票往往一票难求,不少人会担心因买不到返程车票而无法按时上班是否会被算作旷工,本文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旷工通常被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之一,但旷工的认定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没有正当理由;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在实际案例中,多地法院有不同的判决。例如,在某起劳动纠纷案件中,员工小李春节后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原因是他直到假期快结束时才想起购买返程车票,此时已无票可购,且他并未提前向公司请假说明情况。公司按照旷工处理,扣除了他相应天数的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小李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自身存在疏忽大意,未对返程购票事宜提前规划,也未履行请假手续,公司按照规章制度认定其旷工并无不妥,最终驳回了小李的诉求。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另一案件里,员工小张提前多日就通过各种正规渠道抢购返程车票,还发动亲友帮忙,但由于春节期间客流高峰,系统崩溃等客观原因,始终未能购得车票。小张在发现无法按时返岗的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交了车票预订失败的截图、与客服沟通的记录等证据,并申请事假,公司却以临近开工、人手不足为由拒绝批假,仍按旷工处理。小张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指出,小张已尽到了个人的合理努力去购票,面对不可抗力的购票困境及时向公司报备,公司不应机械地按照旷工处理,判决公司撤销对小张旷工的认定,补发扣除的工资。

由此可见,如果是因为买不到返程车票而不能按时上班,一般情况下,若员工未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比如,员工在春节前就应当对购买返程车票有合理预期,若因未及时购票导致无法按时返工,且未提前与单位沟通请假,单位按旷工处理是合理的。然而,如果员工已穷尽合理购票手段,如提前预订、关注余票信息、尝试多种购票渠道等,但仍无法买到车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准予事假,若拒绝请假并按旷工计算,则构成管理权限滥用。

若员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变化、列车停运等导致无法准时返回上班,用人单位据此作旷工处理是不合理的。当交通工具因不可抗因素发生延误或取消时,机场、火车站、客运公司等一般会发布致歉信或在官网上有延误通知,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举证说明,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劳动者工资作为迟到惩罚,更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员工。

总之,面对春节返程购票难与上班时间冲突的问题,员工与用人单位都应秉持相互理解、依规办事的原则,妥善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希望大家都能顺利返岗,开启新一年的工作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