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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致人受伤,司机是否要担责?

在日常的交通出行场景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车辆停靠路边后,乘客在开门时不慎撞到行人或其他车辆,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受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一、基本案情

乘客A叫了一辆网约车前往目的地,临近目的地的一个路口等红绿灯时,A想要下车。司机B同意后,A从后排打开右侧车门,和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C伤残。C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司机B、乘客A、网约车平台企业等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网约车司机B没有在合适的地点停车,也没有提醒乘客A开门时注意后方来车情况;乘客A作为开门行为的实施者,没有尽到注意观察、避免危险的义务。且司机B的车辆是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实际却从事网约车运营活动,综合笔录材料等,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对事故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予以免赔;网约车平台企业未尽到审核职责,导致本不应用于运营的车辆对外运营,最终造成人员伤害,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对此负有责任。

最终,上海一中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网约车司机B对此次事故承担70%的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A承担30%的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

三、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同时,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在客运合同关系中,司机通常是在履行职务行为。

一般情况下,如果司机停车的位置违反了交通法规,比如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或者没有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导致乘客开门时视野受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那么司机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司机停车位置合法,但如果司机没有尽到对乘客的安全提示义务,例如未提醒乘客在开门前先观察后方情况,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一定过错而需担责。

然而,如果司机停车位置合法且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提示义务,而乘客由于自身疏忽大意,在未观察清楚周围环境的情况下贸然开门,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乘客将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但由于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等保险,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仍需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交强险赔偿后,保险公司有权向有过错的乘客进行追偿。

在实际处理此类纠纷时,交警部门通常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认定事故责任。法院在审理相关民事赔偿案件时,也会依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双方的证据等作出判决。

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司机在停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适、安全的停车位置,并切实履行对乘客的安全提示义务。乘客在下车时也务必提高安全意识,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后再开门。这样不仅能保障他人的安全,也能减少自身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总之,在乘客开门致人受伤的事故中,司机是否担责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的事故情形,综合考虑司机的停车行为、安全提示义务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