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合法吗?
2023年,锡城A公司为帮助B公司加速某项目进度,向B公司提供年息4.2%的1年期借款3000万元。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如何?是否违反了包括《商业银行法》在内的相关金融法规呢?
一、 企业间非营利目的短期周转借款,合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具备无效的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院予以支持。
企业间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相近的基准利率,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借款合同是否违反包括《商业银行法》在内的相关金融法规,核心在于审查该行为性质是否属于该法所明确禁止的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行为。非法发放贷款或非法从事同业拆借行为,均应具备经常性、营利性的特征,而且该行为对国家金融监管秩序和经济健康发展存在危害性。
本案中,A公司非以从事借款为业,之前未从事类似借款给其他企业的行为,只是偶尔出借款项给B公司。从A公司提供的资金来源看,该资金为其自有资金,并非来自金融机构贷款,且约定年息4.2%,与银行基准利率相近。A公司提供的资金推进了B公司项目的进度,并非以获取高息为目的,不具有营利性。从该借款后果分析,此种借款行为具有短期、灵活、快速、便捷、利率低等特点,不但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可减少企业因资金不足向社会进行非法集资或高额贷款等风险。由于其作为解决燃眉之急的临时手段,系补充性的资金解决方法,不会对金融监管秩序形成冲击和危害,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益,故应确认合同有效。
二、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形
(1)违反法律规定或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企业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合法,但如果借款关系违反法律规定,如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后转贷,则不受法律保护。
(2)非金融机构运作金融业务。根据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企业借贷的规定,非金融机构运作金融业务(如借款属于金融范围),不是金融机构的企业不能够相互借贷,这可能导致企业间资金拆借无效。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如果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则该借款合同可能无效。
(5)违背公序良俗。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如果违背公序良俗,也可能导致其不受法律保护。
三、结语:
从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运作规律来看,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流动并不构成对金融秩序的威胁,甚至是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优化了融资结构。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资金帮助,还可减轻中小民营企业带给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所以,除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放高利贷等)情形,在不明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时,法院对企业借贷合同效力认定,一般会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认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有效。
但是,作为生产经营型企业,如果以经常放贷为主要业务,或者以此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则有可能导致该企业质变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专门放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必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秩序紊乱,必然为法律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