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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不仅仅是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处理,还涉及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夫妻双方离婚财产的分割方法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一、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

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贷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5.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6.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7.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分割财产时,对于在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组织中的出资,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3.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 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一方“出轨”转给第三者的财产如何处理?

1.如果将个人财产转移给第三者,配偶无权要求其返还;

2.如果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支付给第三者,配偶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确定第三者的身份信息后,到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专业婚姻律师调查银行流水明细、支付宝转账记录及微信转账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转账证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建议及时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财产的归属,以便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