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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注销加入外国籍人员的户籍是否合法?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公民赴外国学习、就业和定居的不在少数,其中一些人自愿加入了外国国籍。那么,加入外国国籍后,其原有的中国国籍和中国户籍是否还继续保留?

一、案件基本情况

靳展(英文名AbrahanJay)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称,其系加拿大国籍,常住合肥,在此工作生活。因陪同孩子在加拿大上学,加入了加拿大国籍,没有在境外定居。2019年3月22日,原告接到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稻香村派出所(以下简称稻香村派出所)的告知书,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8)》,注销了原告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虽然原告向稻香村派出所陈述了不同意注销的理由,但还是被强制注销了户口,故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被告注销原告户口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 法院判决结果

合肥市中院审理后认为,稻香村派出所作为法律授权的派出机构,具有相关户籍管理行政主体资格,其对本案原告靳展的户口予以注销,系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遂判决驳回原告靳展的诉讼请求。靳展不服一审法院行政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经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2020〕皖行终78号)。

三、 海辉律师说法

(一)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本案原告于2017年加入加拿大国籍(其原中国护照已经通过中国驻外领事馆注销)时,即符合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形,根据上述第十四条的规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即指无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因此,原告的实际身份是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加拿大籍)。笔者在此友情提醒,中国公民在放弃中国国籍,加入外国国籍的时候应当审慎考虑,权衡利弊。

(二)稻香村派出所是户籍管理的合法主体。户籍是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等事项,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由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制定,是现行有效的法律。其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该条例将户口登记、注销、迁入、迁出等行政管理职权和职责赋予了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基层派出所。因此,本案被告稻香村派出所是户籍行政管理的适格主体。

 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国籍和户籍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是从属关系,有国籍才能有户籍;可以有国籍而无户籍(如因长期居住在国外),但不可能有户籍而无国籍。

(三)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合法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8)》(以下简称《户政管理规范》)是由安徽省公安厅发布的具体实施《户口登记条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户口注销等程序作出了细化,该《户政管理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已在境外定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确属华侨身份但未按规定申报注销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协助核实相关人员身份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注销其户口,并通知其本人或者亲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户口登记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对于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是否应注销其户口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时,《户政管理规范》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此进行细化,不违反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据此,本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之一,并在裁判文书中引用,认定在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注销的情况下,被告稻香村派出所依法作出注销原告户口的行为并无不当。

(四)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国就业。本案原告常住合肥,是一家软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已加入加拿大国籍的外国人,其中国户籍被依法注销后,仍然可以依法在中国就业。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需要到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在中国合法就业的外国人依据中国的法律享有和中国公民同等的权利,就业期间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请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