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界定与变更
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该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是公司法实施以来修改内容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本文拟对其中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变更制度进行解读。
一、法定代表人与法人
生活实践中,时常有人分不清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含义,认为法定代表人就是法人,将两者直接画上等号。热播电视剧《繁花》中汪小姐也说,“我是明珠公司的法人”。其实,在法律世界里,这两个词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什么是法人?民法典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据此,法律上法人不是人,法人是一个组织,之所以称为法人,是法律将这个组织拟制为人,赋予其一定的人格地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最大的特征,是必须有必要的财产,这是其开展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其独立承担责任的保障。如公司即为最常见的营利法人。
什么是法定代表人呢?根据民法典第61条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据此,法定代表人具有个人性,是自然人。法人是一个组织,在对外参加各类活动时,必须由自然人作为代表,此时自然人个人的人格被法人吸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其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这里,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职权来自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需要法人另行授权委托。
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变更
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在公司法中,哪些人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呢?新《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据此,法定代表人的产生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法律上有何要求呢?新《公司法》第46条、95条明确,公司章程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这是新法修订优化的内容。在旧法中公司章程只规定了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对于旧法而言,在生活实践中,如果公司成立时,在公司章程中仅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职位和姓名,没有明确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方式,当法定代表人发生争议时,则不利于解决公司后期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内部治理矛盾。
第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范围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对于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范围,新《公司法》的规定也有所扩大,不再强行将“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确定为法定代表人,而修改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也就是说,董事长之外的董事如果执行公司事务,也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取消了执行董事这一提法,这一修改更加突出了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性。在公司日常经营中,会涉及签订大量的商务合同等程序性事务,或者代表公司频繁出席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形象性事务,需要法定代表人参加。新《公司法》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范围扩展,使得公司的实际掌舵人可以从这些“琐事”中脱身,集中精力思考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更为重要的实质性事务。
法定代表人产生之后,必须进行公司登记。新《公司法》第32条增加了公司登记的具体内容,并明确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意义在于向社会公示公司意志代表权的基本状态,属于公示性登记。
2.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程序
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代表公司,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因此,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后,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办法,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免决议。
(2)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需要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任免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值得一提的是,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原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办理交接工作,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对此,新《公司法》第35条第3款明确,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这与2022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的规定在内容上保持了一致性。
三、风险提示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民法典》第65条规定,“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善意相对人因信赖公示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而与之交易的,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因此,为避免隐患,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应及时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