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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辉法律周报——2021年第1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许雪松律师受邀赴三星(无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解读民法典时代的劳动法

2020年12月28日下午,海辉所许雪松律师受三星(无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邀请,为公司管理者和人事部门开展《民法典新增和实质性修订条款对劳动法的影响》讲座。许律师针对《民法典》对劳动法渊源、原则、主体、诉讼时效等的影响,对劳动者人身权利保护的影响,对劳动合同意思表示及合同效力规则的影响,对劳动合同其他规则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在近三小时的讲座中,许律师深入浅出的结合案例、法条和实务经验诠释了劳动法在民法典时代下的重点变化,与听众积极互动,现场气氛热烈,讲座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效果,最终圆满落幕。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法院:电视剧《红高粱》未剽窃《红盖头》剧本

因认为周迅、朱亚文主演的电视剧《红高粱》剽窃了《红盖头》剧本的内容,金百星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出品山东卫视、凤凰影视公司、乐视花儿公司等诉至法院。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以下三点:一、金百星公司据以主张被改编、摄制的《红盖头》电视剧本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以及该公司是否属于著作权人;二、《红高粱》电视剧是否侵害了《红盖头》剧本的改编权、摄制权及发表权、署名权及保持作品完整权;三、侵害著作权的民事责任认定。法院经审查鉴定机构资质、鉴定程序方法及鉴定意见依据等方面,认为该鉴定意见符合应当采信的证据要件,故判定电视剧《红高粱》不构成对《红盖头》电视剧本的剽窃或抄袭,并未侵犯金百星公司就《红盖头》电视剧本享有的著作权,本案八被告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金百星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尚未明确表示上诉。

广东广州越秀:高空抛物致人伤残判赔9万余元

1月4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庾某某诉被告黄某某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民法典施行前,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故本案应适用民法典。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2512.2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上海金融法院适用《民法典》首案宣判

1月4日,上海金融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二审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贷款机构在贷款合同中负有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义务,因贷款机构未披露实际利率而收取的超过合同约定利率的部分利息应予返还。该案例切实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积极作用。

资讯解读/News Express

公司企业 (Corporate & Business)

十部门:治理物业收费的“糊涂账”

住建部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知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街道指导监督下,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商务部印发商超等四个防控指南

1月5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了《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下称《指南》)、《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和《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4个防控指南〉其中,指南欧秋,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要有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上交所: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上市费

1月4日,上交所发布《通知》,决定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含优先股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此期间,继续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金融投资 (Financial & Investment)

银保监会部署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事项

1月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适用于监管评级5级、6级和经监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风险的村镇银行等机构。《通知》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以及协助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合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积极参与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进一步拓展资本补充渠道。《通知》制定合理的监管激励政策和监管约束措施,进一步压实主发起行的风险处置牵头责任。

央行、外汇局上调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

人民银行网站1月5日消息,根据企业业务需求,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上调至0.5。政策调整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上限相应提高,有利于满足企业“走出去”的资金需求,也有利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资金双向均衡流动。

财政部调整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

1月4日,财政部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调整为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风险防控、经营效益四类,每类权重均为25%。各单项指标权重依据重要性和引导功能确定,可适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实体经济需求、金融发展趋势等进行动态调整。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按照《办法》执行。除商业银行外,其他金融业绩效评价暂继续执行财金〔2016〕35 号。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国知局印发知产基础数据利用指引等

近日,国知局办公室发布通知,印发《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指引》,《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服务能力提升指南》和《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服务产品和服务指引》。

最高法发布担保司法解释并修订111件相关司法解释

12月31日,最高法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和五项决定,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五项决定分别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27件民事类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29件商事类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19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18件执行类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18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

国知局: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1文本

12月29日,国知局发布通知,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1文本。申请日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尼斯分类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修改内容一并予以公布。

其他 (Others)

中央军委印发《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支部)工作规定》

中央军委日前印发《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支部)工作规定》,要求各级认真贯彻执行。《规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适应新体制规范组织机构,围绕主体明晰职责制度,突出决策优化程序机制,紧贴班子特点明确履职要求,丰富完善党委(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具体规范党委(支部)的领导制度,细化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组成和职责,调整团级以上党委工作制度,健全基层党委工作制度,优化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明确书记和委员的素质要求及职责,并对领导、监督和追责作出规范,为新时代军队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修订印发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规定》共5章26条,修订内容主要是调整军队人员初婚年龄,取消士官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年龄限制,明确“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对军队人员与结婚对象禁止结婚的情形作出明确;区分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等,规范不同类型军队人员申请结婚和离婚的办理方法、审批权限等。

交通部: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

近日,交通部公布《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自动驾驶基础理论研究取得积极进展,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车路协同等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和测试验证取得重要突破等发展目标。其中,意见明确,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自动驾驶车辆共享、摆渡接驳、智能泊车等试运行及商业运营服务。支持开展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自动驾驶出行模式开发与应用,促进“出行即服务”产业综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