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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辉研究->法律周报->海辉法律周报——2020年第36期

海辉法律周报——2020年第36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协办的太湖人才发展高峰论坛圆满落幕

2020年10月17日下午,海辉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五届太湖人才发展高峰论坛在无锡市千禧大酒店圆满落幕,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泰州等周边地区近200名HR经理参加盛会,海辉多家企业客户HR经理参加论坛。本届太湖人才发展高峰论坛,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学会无锡专业委员会、无锡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基地联合主办。本次论坛以“破局共生”为主题,由海达股份人力资源高级总监戴贤龙先生主持;原华为集团干部与人才管理部姚昱全先生、用友网络副总裁张月强先生、灵山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朱金辉先生分别作主题演讲。主题论坛结束后,参加论坛的嘉宾和HR经理一起出席晚宴,并进行现场抽奖和文艺演出。在论坛上,海辉律师事务所各大专业团队研制的服务产品受到HR经理们的欢迎。海辉律师们和多家企业HR经理就“民法典背景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机遇和挑战”、“后疫情时代企业用工风险的防范”等话题进行了深入的专业交流,并就建立或加强合作关系进行了探讨。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科创板专利第一案一审判决 光峰科技不存在专利侵权

10月19日,光峰科技披露关于与台达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公告显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台达公司起诉光峰科技“光学系统”、“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侵害发明专利权两个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光峰科技不侵权抗辩成立,台达公司本案全部诉请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故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台达公司承担案件相关的受理费用。

利用虚假土地所有权作抵押 诈骗他人钱财被判刑

杜某利用虚假的土地所有权作抵押,骗取田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40万元,日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杜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从宽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继续追缴被告人杜某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网盘资源被他人清空 用户诉运营商恢复数据被驳回

因为更换手机号等原因,李先生网盘资料被他人清空,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运营商恢复其网盘账号内原数据并赔偿损失500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虽主张因网盘运营商系统及制度存在漏洞,造成第三人擅自登陆其账户,获悉了其账户信息,对存储资料进行了保存及删除,侵犯了其隐私权,但经审理仅可确定李先生原绑定的手机号确于2019年12月进行过登陆,就该登陆者对李先生账户信息及存储数据进行过何种操作,李先生未充分举证。另一方面,网盘运营商主张该138号码为李先生原绑定手机号码,在2019年12月进行登陆时,系统无法识别为非法登陆,符合常理。再者,在2016年至2019年长达三年的时间内,李先生并未申请修改绑定手机号,其自身对账号保管等并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综上所述,现李先生主张网盘运营商存在侵权行为并不成立,且网盘运营商主张恢复原数据技术上无法做到。李先生要求网盘运营商承担侵权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请。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资讯解读/News Express

公司企业 (Corporate & Business)

杜绝假唱假演奏规范演艺行为

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演员经纪人委员会发布《高级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仅面向持有高级演出经纪资格证书的相关人员。《管理办法》指出,不得组织演员以假唱、假演奏欺骗观众或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同时,高级演出经纪人在从业中不得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或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演出经纪资格证书;不得伪造合同、伪造演员授权等隐瞒与经纪业务有关重要事项行为;杜绝对所经纪的演出项目或业务进行虚假宣传。

专利法修改获通过 严惩故意侵权唤醒“沉睡”专利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0月17日完成了对专利法的修改。本次专利法修改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到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与此同时,提高了法定赔偿额,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下限提高至3万元。

上海加强援企稳岗政策贯彻落实有关事项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加强援企稳岗政策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实行“免申请”发放。通知明确,上海市人社部门通过系统自动比对,对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规定的新录用劳动者企业,自动生成以工代训补贴审核表,按规定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市就促中心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金融投资 (Financial & Investment)

财险监管数据标准化将有新规

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近日牵头编制了《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财险公司版)》,旨在夯实财险监管数据基础,持续提升财险公司数据治理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以投资业务为例,《规范》要求,投资业务模块包括投资业务主题域,记录保险公司委托投资和自主投资情况相关信息。包括资金运用规模汇总表、投资账户持仓明细表、自主投资交易流水表和委托投资合约信息表共4个数据表。《规范》目前正在各财险公司中征求意见。

上海规范自由贸易账户支持离岸经贸业务有关事项

10月19日,央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商委发布《关于明确自由贸易账户支持上海发展离岸经贸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离岸经贸业务由上海商委实行定期推送企业名单管理。上海分行指导上海市已建立分账核算单元的商业银行为名单内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的离岸经贸业务按国际通行规则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在内的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名单内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离岸经贸业务的,同一合同上下游业务必须通过同一自由贸易账户办理收支结算,不得在自由贸易账户和非自由贸易账户发生交叉。

粤港澳大湾区银行保险机构准入方式迎重大简化

近期,广东银保监局将自贸区简政放权政策复制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8个地市(不含深圳),并配套印发《关于简化粤港澳大湾区银行保险相关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细则》规定,银行在湾区内新设、更名、升格、终止支行等机构或高管任免,无需报批,实行事后报告制。保险公司在湾区内设立、撤销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等准入事项高管任免无需报批,实行备案制。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将省内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政策全面复制推广到省内主要区域的案例。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科技部推动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

10月19日,科技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通知提出,运用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依托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打通湖北科技中小型企业技术需求与全国科技人才的对接通道,选派科技专员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服务湖北企业,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院所以及新型研发机构为技术依托的政产学研用合作长效机制,实现培养一批接地气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解决一批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应用转化推广一批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可持续发展的“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的“四个一”目标,全面提升湖北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称“阿那亚”商标遭擅用 阿那亚公司维权获法院支持

因认为昌黎县汐岸海景酒店、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酒店名称中使用“汐岸 阿那亚店”字样,侵害了“阿那亚”文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阿那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汐岸酒店消除影响,二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50万元及合理开支16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汐岸酒店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16万余元。据悉,本案是阿那亚公司首次通过诉讼维护“阿那亚”品牌的法律权利。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汐岸酒店使用“汐岸 阿那亚店”、“黄金海岸汐岸海景酒店(北戴河阿那亚店)”标识的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汐岸酒店辩称其使用“阿那亚店”的目的是为了标识地理位置,不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汐岸酒店的被诉行为不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正当使用,仍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汐岸酒店未经许可使用被诉标识,侵害了阿那亚公司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诉,后撤回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虚构图片版权起诉被罚10万元

近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在审理一起侵犯摄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对原告虚构作品版权进行诉讼的行为开出10万元“罚单”,这也是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自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虚假陈述“罚单”。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作为经营图片的专业公司,在没有取得原图授权的情况下即以获得授权为由主张权利,属于虚假陈述,严重干扰了诉讼秩序,应予处罚,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做出上述处罚决定。

其他 (Others)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征询意见

10月21日,人大网公布《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0年11月19日。草案二审稿明确,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草案二审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或者其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开亮相

10月21日,人大网公布《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至2020年11月19日。草案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或者根据个人的请求,删除个人信息:(一)约定的保存期限已届满或者处理目的已实现;(二)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三)个人撤回同意;(四)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检: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会一般不公开举行

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日,最高检还发布了“江苏陈某故意伤害案——以听证促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等5个典型案例。《检察听证规定》明确,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一般公开举行。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以及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会一般不公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