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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辉法律周报——2020年第14期


海辉推荐/Editor's Picks

海辉律师代理的三起案件入选无锡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4月26日,是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随着人们知识产权维护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司法保护力度也逐步加强。日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9年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一、案例六、案例九均由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占比近三分之一。案件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虚假宣传行为、著作权侵权等多种类型。这是继2019年入选全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后,海辉所再次取得的优异成绩。面对情况重大复杂的案件,海辉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功底、端正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分析案情,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利,为保护知识产权、规制经营者市场行为作出了有益的贡献。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是无锡市为数不多的,同时具有专利代理资格和商标代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名兼具律师执业资格和专利代理资格的律师,和一支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并且在苏州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设有办公室,办理过大量的专利、商标申请和检索,以及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还可以提供专利布局、专利和商标检索、侵权风险分析等各项知识产权服务。

以案说法/Case Spotlight

广东首例平行进口侵权定性案终审宣判

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了广东首例平行进口侵权定性案件,判决被告施富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产品是合法来源于商标权人的正品,施富公司未损毁、遮盖商标标识,未变更产品质量和包装,不侵害涉案商标权。而该平行进口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德国OBO公司商标标示产品来源的功能,更不会损害其商标承载的信誉,以及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同时,施富公司寻求低价产品降低经营成本、追求商业利润的行为,不具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可责性,行为过程也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施富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用人单位擅调工作地点 劳动者维权获赔6万元

刘先生系某科技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以刘先生未按照公司要求前往天津项目组报到的行为属于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刘先生的劳动合同。双方就此发生劳动争议,刘先生将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支持了刘先生的全部诉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所谓出差之主张与科技公司在仲裁阶段的陈述及双方电子邮件的内容存在明显不同,科技公司也没有明确告知刘先生出差的起始时间,所以所谓出差之主张无法采信,科技公司实为调整刘先生的工作地点至天津。而科技公司单方决定调整刘先生的工作地点至天津,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缺乏经营必要性和合理性,存在不当,以旷工、不遵从指令或规定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判决科技公司支付刘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元。

空调行业专利侵权案落下帷幕: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

近日,广东省高院公布执行裁定书: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执异1150号执行裁定,判决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2017年,格力电器公告称奥克斯和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肆意生产、销售、使用格力电器专利技术的8个型号空调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查明,包括奥克斯黄金侠、极速侠、极客等在内的10余款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三件产品专利权,判决奥克斯共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4000万元。判决生效后,奥克斯提起执行异议。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执行裁定书,驳回宁波奥盛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判决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

资讯解读/News Express

公司企业 (Corporate & Business)

发改委:加快取消妨碍复工复产的不合理规定

近日,发改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保持必要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发改委下一步将加快取消妨碍复工复产的不合理规定,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细落实。发改委明确,精简优化办事手续。加快梳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各项手续、各类审批;加快推行“一网通办”,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临时管制措施和不合理的证明、收费等规定,全面清查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规收费事项,严禁各级政府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

17部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 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与发展

5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媒体单位,以及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145家单位,通过线上方式共同启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2020)”(下称“伙伴行动”)。启动会上,伙伴行动联合发起单位共同发布《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倡议》,首批推出500余项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举措,提供从开放资源、软硬件支持、咨询服务、专业培训等全方位、全链条服务。中小微企业可通过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中国政府网“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专栏,人民网“数智中国”或各参与单位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和服务支持。

工信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做好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

5月13日,工信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做好2020年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通知》明确,细化实化安全生产责任。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坚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追责。各通信工程建设单位要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参建单位管理和到货检测,按规定开展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责任落空行为。

金融投资 (Financial & Investment)

外管局公布新版银行外汇业务评估标准

5月13日,外管局公布《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下称《评估标准》),明确2020评估年度(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下同)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标准》执行。《评估标准》规定,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一般性评估指标得分×65%+总行单独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文件自5月9日起生效,《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19年)》同时废止。

银保监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研究分析了2019年第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等情况,审议了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会议指出,今年第一季度保险业经营压力加大,发展速度放缓,但偿付能力总体充足,风险可控。会议强调,中国银保监会要支持保险机构增加资本、增强风险抵补能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复工复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更好地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加大金融对市场主体的支持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工作进展和建议的汇报。会议认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突出抓住两大方面。一是加大金融对市场主体的支持。总量政策要注重结构化取向,提高专业性,用好信用贷款、融资担保、政策性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产业链融资等各类政策工具,努力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要加快中小银行充实资本金,加大股权、债券市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同时也要努力扩大总需求。要加快重大项目投资、促进民间投资。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国知局就三项专利相关文件征询意见

国知局于5月11日公布《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南(征求意见稿)》和《查处假冒专利和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行为办案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案指南》),公开征求意见至2020年6月11日;于5月12日公布《专利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0年6月12日。其中,《办案指南》明确,调解专利纠纷,由当事人对其主张负全部举证责任,而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但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自然规律及定理;2.众所周知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国知局:组织推荐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

近日,国知局办公室公布《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通过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精准遴选实施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提升地方地理标志运用水平,打造地理标志特色经济,探索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路径,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知局发文 6方面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5月8日,国知局办公室公布《关于深化“蓝天”行动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继续加大打击恶意商标代理行为力度等6项要求。其中,《通知》要求,根据关于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代理行为部署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监管查处,依法打击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加强对代理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伪造变造公文等行为的整治。情节严重的,报请国家局依法停止受理相关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业务,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其他 (Others)

文旅部:低风险地区可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近日,文旅部市场管理司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序推进这些场所恢复开放。根据指南,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要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指南要求,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限量措施,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恢复开放的上网服务场所要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

国家药监局公布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

5月13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就异议申诉工作,《通知》明确,被抽样单位或者标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进口产品代理人对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存在异议,且无法通过复检进行验证的,应当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局提出异议申诉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能源局拟推进电力安全文化建设

5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0年6月11日。《征求意见稿》拟提出,打造电力安全文化体系。出台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基本规范,探索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路径,不断完善安全理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评价体系等,健全完善“和谐 守规”的电力安全文化体系。